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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規:網上藥店迎來飛檢時代!
發布時間:2016-12-16 16:45
近日,媒體從湖北省食藥監官網獲悉,湖北省食藥監局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藥品交易監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確專人負責網站監測、網上巡查,采取飛行檢查的形式,加大對轄區內網站的現場檢查力度,對已取得《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》的網站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,實地檢查每年不少于1次。并要求企業應每季度向網站IP地址所在地的監管部門提交網站運營情況報告,每年年底提交年度自查報告。
相對于此前安徽省每周網上檢查監測不少于1次,實地檢查(指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)每季度不少于2次的要求,湖北省食藥監則更為嚴格。除了湖北省之外,安徽以及廣東等地已經加強醫藥電商的監管,重點打擊網售處方藥以及發布虛假藥品信息和違法廣告等行為。其中,廣東省食藥監發布的《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互聯網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則針對網上藥店與實體藥店不同的交易方式,完善網上藥店在藥品展示、配送管理、銷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。
《辦法》要求,網上藥店與實體藥店的陳列擺放、銷后退回等管理要求相一致。如《辦法》對互聯網藥品經營企業網站藥品展示進行了規范。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(c證企業),應當在網站頁面的一級目錄設置中將藥品與非藥品分開展示,用中文清晰標識產品類別。《辦法》第二十條規定:C證企業應當與消費者約定,購買行為一旦成立即不得撤銷,非藥品質量原因不得退換。退回藥品應予銷毀,并如實記錄。